浙江省检察院:管得住是硬道理,管不住是硬责任!
2月3日上午,节后返岗第一天,浙江省检察院召开省检察院机关疫情应对领导小组会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树枝受检察长、领导小组组长贾宇委托主持会议。会议明确,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组建班子、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严明纪律,以“战时状态”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会议明确在疫情应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7个疫情抗击行动小组:
1、省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防疫办)
牵头部门: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全面掌握全省检察机关每日防疫情况。
2、应急处置组
牵头部门:检务保障处
协调部门:检察技术处
主要职能:第一时间参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各类情况筛查,汇总分析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做好预防预警机制建设及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设备和物资储备工作。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3、后勤保障组
牵头部门:检务保障处
主要职能:负责组织防控和统筹协调应急物资管理及防控专用备勤车辆。配合做好疑似病例诊断、隔离、转运和医疗救治等工作,为集中隔离点提供保障服务。采取措施保障机关安全。
4、群防群治组
牵头部门:机关党委
协同部门:政治部、干部人事处
主要职责:调动和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和机关人员信息统计工作。
5、维护稳定组
牵头部门:第一检察部
协同部门:第二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
主要职能:指导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力度,强化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源头防控,为社会各界有效开展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
6、宣传报道组
牵头部门:宣传教育处
主要职能:及时宣传重大工作部署、重大行动推进和重点案件办理情况,注重采集视频、音频及体现个体性的作品,提高宣传的传导力和感染力,助力情况通达,传递司法信号,促进民心稳定。
7、督查督导组
牵头部门:机关纪委
协同部门:政治部、干部人事处、机关党委
主要职能:按照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对各行动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省院机关有无存在省纪委规定的10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反映的疫情线索及时监督追踪核查处置情况,督导返岗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项措施制度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各疫情抗击行动小组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履行好工作职责和管理职责,失职必问责。省检察院机关各部门要履行好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的管理职责,部门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杭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浙江分院实行属地管理。要将各级干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对防疫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影响疫情防控,瞒报、漏报、谎报疫情等失责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此前,省检察院已陆续下发《机关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倡议书》、《关于切实履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机关工作、内务管理、后勤保障等相关通知,并实行“每日一报”制度,利用手机小程序对全院人员加强管理。
省检察院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对警用车辆进行消毒。
●最高检:因疫情防控不能正常开展诉讼的案件,可依法延长办案期限